學校為引進博士人才提供國家規定的工資、福利、保險等待遇,同時提供住房補貼、科研啟動經費、異地配偶安置、科研平臺搭建等多項政策。具體如下:
任務 類別 | 科研啟動經費 (萬元) | 薪酬待遇 | 住房補貼(萬元) | 人才補貼 |
第一層次 | 4-30 | 首聘期(三年)按副高級(專業技術七級)確定薪酬 | 100 | 3.6萬元/年 |
第二層次 | 80 | 2.8萬元/年 |
第三層次 | 60 | 2.0萬元/年 |
第四層次 | 50 | 1.2萬元/年 |
補充說明:
1、任務類別在簽訂協議時,由應聘者對照我校博士人才首聘期考核辦法,自行選取;
2.合肥市無住房的,可申請租住校內人才公寓周轉;
3.夫妻兩地分居(不含本市及四縣),若其配偶符合引進條件的按照相應類別人才引進;不符合引進條件的,學校根據其專業學歷履歷等情況給予安排相應工作崗位,待遇參照合肥市市場工資指導價執行;
4.以上待遇均為稅前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