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處室、系部(分院、電大),各直屬機構:
根據合肥市財政局有關部門工作要求和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,為更好地做好設施設備和用品的申報立項,采購工作,做好設施設備的報廢工作。現就設施設備立項、采購和報損報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設施設備的立項
1、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,于每年的5月30日之前,擬定下一年度采購需求,需求要說明設備名稱、規格、參數、預算價和用途。報分管領導審批后送學院資產管理科。學院資產管理科核對部門資產情況,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專家論證工作,匯總上報(每年6月30日之前)黨政領導聯席會議研究決定。
2、學院資產管理科于每年7月30日之前,做好資產配置申報,報財政局教科文處、資產處。
二、設施設備采購項目采購
1、學院各部門根據財政部門對資產配置的審批情況和采購規定,要認真制定采購清單(設備要求不得指定品牌,如要求指定,必須提供三個以上品牌),說明采購要求(供貨時間等),學院資產管理科根據各部門采購清單,做好采購項目網上申報。
2、專項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的申報:各部門年初根據項目資金數和實際需要,擬定采購需求,報領導批準。送學院資產管理科(除特殊情況外,十月份后不再受理)。學院資產管理科核對匯總,上報黨政領導聯席會議研究決定。根據決定,落實采購。
3、設施設備招投標:
按政府采購要求和學院招投標辦法,做好招投標工作。
⑴招標文件的確認;項目使用部門收到招標文件后,要認真閱讀文件,請提出修改意見,及時送學院資產科與市招投標中心商定。最后報領導審批。
⑵中標人的確認:項目主管部門和資產科根據評標專家組的推薦中標候選成交中標人,及時組織對中標人的考察,確認中標人。
⑶學院自主招標的項目,資產科根據項目情況,確定采購方式,發布公告,制定招標文件,提交項目使用部門確認,報領導審批。
⑷預算外的項目除消防安全,網絡通信、生活設施等特殊情況的,原則上不予受理。特殊情況的必須經院長審批。
4、設施設備采購:
⑴合同的簽訂:學院資產科根據確認的中標人和招投標文件,擬定采購合同,報項目主管部門的分管院領導簽字。
⑵、項目的督促與檢查:使用部門按合同要求負責項目的督促與檢查。
⑶、項目的驗收與報賬:由中標人和項目使用部門提出驗收申請,資產科、使用部門、監察室、財務處共同做好設備設施驗收。根據驗收情況,使用部門履行報賬手續。
二、資產處置:
1、需要處置的設備,要嚴格按照學院資產處置辦法,和設備使用規定,由學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,填寫處置資產申報表,送學院資產科。資產科會同申報部門組織專家評審。上報黨政領導聯席會議研究決定。
2、學院資產科根據會議決定,按資產處置辦法和程序,及時報市財政局資產處。
3、學院資產科按市財政局資產處的意見,做好資產處置工作。
⑴制定招投標文件,向領導組匯報,發布資產處置公告,組織開標工作,確定買家。
⑵發交費通知單,根據交費收據,處置資產,注銷資產
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